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江北水廠跨江干管改造提升工程項目(一標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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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SZ0400G250829002001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佳木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已由佳發改投資[2025]4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為佳木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政府性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江北水廠跨江干管改造提升工程項目(一標段)
2.2建設地點:佳木斯鶴大公路松花江公路大橋附近
2.3建設規模:自江北水廠至松花江北岸堤防,鋪設 1 條管徑為 DN1400 的供水管線,長度約 90 米(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4計劃工期:計劃開工日期為2025年9月30日,計劃竣工日期為2026年12月31日,總工期458日歷天。(具體以簽訂合同為準)
2.5招標范圍:完成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內容。
2.6質量要求:符合現行工程質量驗收標準以及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
2.7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2.8最高投標限價:54萬元
2.9付款方式:按項目分項完成進度撥款。(具體以簽訂合同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承諾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履約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擬派項目負責人承諾未擔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標截止日當日的狀態為準)。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投標人繳納的近3個月(2025年6月-2025年8月)的社會保險證明材料(指養老保險)(國家規定的六類人員除外,如有特殊情況可提供聲明文件或其他證明材料),以證明其為本單位合法在職在崗人員。
3.3本次招標項目管理機構其他成員要求配置:擬派項目管理機構人員應按照《黑龍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人員配備管理辦法》(黑建規〔2023〕2號)文件規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規定的標準數量配備項目管理機構人員,否則其投標將被否決。投標人也可以根據項目管理需要增加崗位或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如不滿足施工要求,招標人有權利要求中標人增加管理人員,中標人必須按照招標人要求增加本企業在職施工人員。同一崗位人員配備超過2人及以上的,應明確該崗位的主要負責人。建設單位不同意在符合《黑龍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人員配備管理辦法》(黑建規〔2023〕2號)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兼任多項。本項目將按照《黑龍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人員實名制管理辦法》(黑建規范〔2022〕10號)文件,對項目管理人員及施工現場建筑工人進行實名制管理。承諾擬派的本項目機構人員均為本單位正式職工,具備勞動合同。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6投標人還需滿足的其他條件:
3.6.1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負責人近三年內(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日)沒有行賄犯罪記錄。本條“行賄犯罪記錄”是指存在行賄行為并被判有行賄罪的記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s://wenshu.court.gov.cn)網站公布的判決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