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南縣2024年城市市政基礎設施更新建設項目一期工程(濱水路等5條道路)招標公告
阜南縣2024年城市市政基礎設施更新建設項目一期工程(濱水路等5條道路)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1.1 項目名稱:阜南縣2024年城市市政基礎設施更新建設項目一期工程(濱水路等5條道路);
1.2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阜南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3 批文名稱及編號:關于阜南縣2024年城市市政基礎設施更新建設項目一期工程立項的批復,編號:發改審字〔2024〕199號;
1.4
招標人:阜南縣市政工程管理處、阜南縣眾城集團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1.5 項目業主:阜南縣市政工程管理處;
1.6 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1.7 項目出資比例:100%;
1.8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1.9 評標辦法:評定分離;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項目名稱:阜南縣2024年城市市政基礎設施更新建設項目一期工程(濱水路等5條道路);
2.2 招標項目編號:FN2025GC0050;
2.3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4 招標項目標段編號:FN2025GC0050-1-1;
2.5 建設地點:阜南縣濱水路(富陂大道-賀勝路)、三塔路(阜政路-新村路)、中醫巷(潤河路-谷河路)、淮河路南側與富陂大道交叉口、洪河路北側與富陂大道交叉口;
2.6 建設規模:本項目主要包括濱水路(富陂大道-賀勝路)路面維修、三塔路(阜政路-新村路)東側提升改造、中醫巷(潤河路-谷河路)建設、淮河路南側與富陂大道交叉口、洪河路北側與富陂大道交叉口。
具體如下:
①濱水路(富陂大道-賀勝路)路面維修改造內容為車行道現狀路面更新維修9米寬、交通標牌、標線施畫。
②三塔路(阜政路-新村路)東側提升改造,道路全長約500米,現狀道路東側人行道更新改造,總面積約6000平方米,人行道結構改造擬采用壓模混凝土,結合人行道改造通過標線施畫停車位及非機動車道停車區、人行道停車位114個,新建污水管道、側石、樹池、弱電管道等。
③中醫巷(潤河路-谷河路)道路建設,全長397.4米,現狀為約3米寬水泥道路,道路兩側大部分為圍墻。道路西側為住建局,道路東側為阜南縣中醫院。道路北段相交的潤河路(運河路)現狀為碎石路,與南段相交的谷河路右進右出。道路此次設計主要在新建8米混合道路(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總寬8米,道路兩側設置側石、新建道路、排水、交通及照明等。
④淮河路南側與富陂大道交叉口,人行道鋪裝及現狀景觀硬化鋪裝、樹圍池及側石。
⑤洪河路北側與富陂大道交叉口道路為現狀改造,主要包括人行道鋪裝、盲道、側石(含樹池)、各類檢查井抬升、更換井蓋等。部分排水(機動車道新做雨水收水口井、原有排水管道檢查井接雨水收水口井支管)為新建,主要包括雨水管、雨水箅等;
2.7 合同估算價:5169098.33元;
2.8 計劃工期: 60日歷天;
2.9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招標文件、施工圖紙(含答疑)、工程量清單、答疑澄清文件等包含的全部施工內容;
2.10 項目類別:工程施工;
2.11 其他:無;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3.2 投標人業績要求: 自 / 年 / 月 / 日以來(以 / 為準,投標人須具備 / 業績。
3.3 項目經理資格要求:投標人擬委任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B 類)證書,且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 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
3.4 項目經理業績要求: 自 / 年 / 月 / 日以來(以 / 為準),投標人擬委任項目經理 須具備 / 業績。
3.5 投標人財務要求: / 。
3.6 本次招標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6.1 聯合體資質按照聯合體協議分工認定。聯合體協議作為資格評審因素,應明確聯合體成員單位各方職責分工、合同份額占比,未明確的將作為否決投標文件條款;
3.6.2 聯合體成員應具備承擔招標項目所需的相應資格條件和能力,即應具備滿足聯合體 協議約定的成員分工所需的資格條件和能力;
3.6.3 聯合體協議約定同一專業分工由兩個及以上單位共同承擔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 則確定聯合體資質;
3.6.4 聯合體協議約定不同專業分工由不同單位分別承擔的,按照各自專業資質確定聯合體資質;
3.6.5 除聯合體協議書和中小企業聲明函由聯合體全部成員共同簽署外,投標文件其余部 分由聯合體牽頭人簽署;
3.6.6 聯合體全部成員最多不得超過 / 家。
3.7 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1(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但最 多允許中標1(具體數量)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3.8 按照財政部等行業主管部門要求,本項目屬于第 3.8.1條:
3.8.1本項目符合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第 六條第三款之規定,為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
3.8.2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小微企業承擔的不低于 / %,同時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3.8.3第 / 標段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預算金額 / 萬元,其中小微企業承擔的不低于 / %, 同時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3.8.4投標人通過聯合體形式實現的,應該在聯合體協議中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同時 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3.8.5投標人通過明確分包形式實現的,發承包雙方在簽訂合同時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 策,投標時需提供落實促進發展中小企業發展政策的承諾。
企業劃型標準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 (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 號)規定執行。
3.9 其他要求: / 。
4. 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