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和國家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建設項目氣壓泵治療儀等醫療設備采購的公開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青海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和國家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建設項目氣壓泵治療儀等醫療設備采購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政采云平臺線上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8日 10:00(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青海開盛公招(貨物)2025-148
項目名稱:青海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和國家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建設項目氣壓泵治療儀等醫療設備采購
預算金額(元):6843600.00
最高限價(元):6843600.00
采購需求: 詳見招標文件
備注:
合同履約期限:合同簽訂后30個日歷日內完成到貨、安裝、調試、投入正式使用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22條條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投標人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2、經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詢后,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取消投標資格。(提供網站的查詢截圖,時間為投標截止時間前20天內);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否則,皆取消投標資格;
4、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投標人,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5、本項目不接受投標人以聯合體方式進行投標;
6、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履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