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清鎮市濱湖街道黃柿村2025年人居環境整治(林冬組、柿花組、補早組生活污水治理)項目施工監理服務公告
清鎮市濱湖街道黃柿村2025年人居環境整治(林冬組、柿花組、補早組生活污水治理)項目
施工監理服務遴選公告
一、項目概況
1、項目編號:ZQJX-ZB2025-010
2、項目名稱:清鎮市濱湖街道黃柿村2025年人居環境整治(林冬組、柿花組、補早組生活污水治3、理)項目施工監理服務
3、最高限價(元):35800元
4、服務期:從項目開工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5、服務內容:清鎮市濱湖街道黃柿村2025年人居環境整治(林冬組、柿花組、補早組生活污水治理)項目相關的監理內容
6、本項目不允許分包與轉包,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標項1供應商應為殘疾人福利企業;供應商為中小企業/小微企業;供應商應為監獄企業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資質及以上。
4、一般資格要求:
4.1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4.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并提供會計師事務所的營業執照及執業證書)或提供基本開戶(基本存款賬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部分其他組織或自然人參與投標沒有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可以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復印件或掃描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或承諾函。
4.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5年01月起至今任意3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證明材料,依法不繳納社保及免稅的投標人提供由社保部門及稅務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材料(不需繳納稅收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違規記錄: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格式文件詳見投標文件范本);
4.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