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建集團雄安大清河治理工程(雄縣段)可研階段規劃選址及用地預審報告咨詢服務公開詢比公告
公開詢比公告
1. 詢比條件中國電建集團中南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擔雄安大清河治理工程(雄縣段)可研階段規劃選址及用地預審報告咨詢服務工作。本項目的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申報外委工作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本項目可研階段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申報進行公開詢比采購。
2. 項目概況2.1 項目名稱:雄安大清河治理工程(雄縣段)
2.2 項目地點:雄安新區
2.3 項目概況及規模:
大清河治理工程(雄縣段)位于雄安新區,工程任務為承擔灌溉、排澇功能。項目建設工期20個月,估算總投資為11.40億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資1.21億元,移民補償投資10.13億元。本次工程治理范圍為大清河雄縣段,河道中心線長度44.68km。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河道疏浚、岸坡排險工程等,護岸長度總計17.73km;疏浚段總長度21.05km;拆除重建機耕橋一座。
3. 詢比范圍及服務要求本詢比范圍包含 1 個標段服務,成交人需承擔的工作包括以下內容:
3.1 詢比范圍及服務內容
1) 詢比范圍:
雄安大清河治理工程(雄縣段)建設征地區。
2) 服務內容: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完成用地預審材料編制及組件上報、選址意見材料編制及組件上報,取得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等工作。
3.2 服務期限
合同簽訂發布后60日內,提交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核發的、可用于申報項目核準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規劃選址意見書》,以正式公函形式報送我院。
3.3 成果要求
1) 成果應包含用地預審所需的申請材料、初審意見報告、規劃圖和現狀圖、坐標表、國土空間規劃銜接方案等文檔及電子光盤材料。
2) 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申請報告、初審意見報告及項目用地紅線坐標文件等材料須符合《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68號)、《自然資源部關于以“多規合一”為基礎推進規劃用地“多審合
一、多證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資規〔2019〕2 號)等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