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臨港污水廠光伏發電項目組件采購招標公告(二次)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臨港污水廠光伏發電儲能項目已由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審批局以連行審備【2025】286號 江蘇省投資項目備案證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江蘇新海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國有自籌,已落實,出資比例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江蘇振興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受江蘇新海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標人)委托,對本項目臨港污水廠光伏發電項目組件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標段名稱:臨港污水廠光伏發電項目組件采購;
2.2標段編號:JSZXDL20250785;
2.3項目地點: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臨港污水廠;
2.4交付使用期:合同簽訂之日起20日內完成全部設備供貨;
2.5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6招標控制價:98萬元,投標人投標時不得超過此價格,超過此價格將否決其投標;
2.7質量要求:合格(符合國家有關技術規范,行業標準高于國家規范的以行業標準為準);
2.8招標范圍:臨港污水廠光伏發電項目組件采購(不含安裝),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費、機械費、設備費(包括質保期內的備品備件、易損件、專用工具等)、包裝費、倉儲費、保險、運輸裝卸費、二次搬運費、水電費、稅費(如包括關稅、進口貨物及其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各種國內、外稅費等)、損耗費、檢驗驗收費、技術培訓費、運輸保險費、技術支持與培訓、售后服務與質保、企業管理費、利潤、稅金等在內的全部費用。投標人應充分考慮本項目合同實施期間可能發生的一切費用,并承擔由此而帶來的風險。 具體詳見招標文件貨物需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采取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3 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違法違規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3.4與采購貨物相適應的資質、資格等要求:
3.4.1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
3.4.2投標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今,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60萬元及以上的光伏組件采購項目。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