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黎川縣潭溪鄉2025年中央財政以工代賑河塘村排洪渠建設工程招標公告
黎川縣潭溪鄉2025年中央財政以工代賑河塘村排洪渠建設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黎川縣潭溪鄉2025年中央財政以工代賑河塘村排洪渠建設工程 已由黎發改審批字(2025)280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招標人為黎川縣潭溪鄉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黎川縣潭溪鄉。
2.2 招標范圍:招標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涵蓋的所有內容。
項目建設規模及內容:
1、河塘村六組新建漿砌石排洪渠道長130米,寬2.5米,高1.5米;2、河塘村十二組新建漿砌石排洪渠道長700米,寬2米,高1.2米;3、河塘村十二組新建混凝土排洪渠道200米,寬1米,高1米,并配套安裝一條長10米,寬1米,高1米的混凝土渡水槽,及原有水渠清淤等。
2.3 招標控制價:1379833.63元。
2.4 標段劃分:1 個施工標段。
2.5 計劃工期:150歷天,預計 2025年 05月 25日開工,2025 年 10月 22日完工;(具體以簽訂的施工合同為準)。
2.6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質量驗收檢驗與評定質量合格等級及 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及以上資質;
(2)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證書;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不含臨時)和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條件的通知》贛建人〔2022〕5 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水利專業技術職稱不予認可);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應當為本單位正式職工,投標文件中須提供勞動聘用合同(合同期限內)和開標前連續6個月(不含開標當月)當地社保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材料,且繳納單位與投標單位一致(因工作單位變更不足 6個月的,以證書中的變更時間為準)。擬派上述人員中為退休人員的,提供退休證。退休不足 6個月(不含開標當月)的,還應提供相應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證明材料;
(5)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 凍結,破產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