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東海縣城投·晶祥苑五號(北區)東海縣城投·晶祥苑五號(北區)室外附屬工程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東海縣城投?晶祥苑五號(北區)室外附屬工程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東海縣城投?晶祥苑五號(北區)(項目名稱)已由東海縣行政審批局以東海行審備【2023】25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東海縣中易置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東海縣城投?晶祥苑五號(北區)室外附屬工程(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東海縣果園路東側、祥云路北側。
2.1.2、建設規模:本項目室外附屬建筑面積約26422平方米。
2.1.3、最高投標限價:1999.303238萬元
2.1.4、工期要求:90日歷天
2.1.5、質量要求:執行國家現行驗收規范,等級為合格。
2.2、招標范圍:東海縣城投?晶祥苑五號(北區)室外附屬工程,主要包含小區內景觀、道路、鋪裝、圍墻、健身設施、綠化苗木種植、養護、種植土及造型種植土回填、雨污水、景觀水電等,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2.3、本工程材料推薦品牌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營業執照;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資格,并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 年的。
3.3、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3.3.1、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2022年1月1日(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以來,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過單項合同工程造價1500萬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項目。
注:
(1)項目負責人類似工程業績不是投標人承擔的,不作為項目負責人類似工程業績認定。
(2)投標人須將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原件掃描上傳于誠信庫中,缺一不可;竣工驗收證明須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共同蓋章,否則不予認可。
(3)提供的證明材料必須能清晰的表明類似工程的投標人名稱、項目負責人名稱、工程造價、工程內容、時間等需要明示的內容。若提供的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等不能明示,則需提供建設單位書面證明文件并將原件掃描上傳至投標文件中,證明文件上需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否則不予認可。
(4)工程造價以合同中明示的相應價格為準(不包括補充合同、工程變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