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2025年農村環境質量監測項目招標公告
2025年農村環境質量監測項目邀請招標公告交易編號:ZHJ2025-0319
根據《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陽光招標采購平臺上線運行的通知》(張政辦發〔2018〕204號)中“對國家規模標準以下的工程建設項目、政府采購協議供貨和《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規定的限額以下政府采購項目,通過張掖市陽光招標采購平臺進交易”的規定,2025年農村環境質量監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在“甘肅省陽光招標采購平臺(張掖市)”發布邀請招標公告,進行網上競價,擇優選定供應商。
一、項目概況:
1.1標段劃分及特征描述:本次招標設為貳個標段,主要招標內容有:
一包:對甘州區、肅南縣的4個村莊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2個農業面源控制斷面監測和1個農村縣域河流湖庫水質監測。
二包:對臨澤縣、高臺縣、山丹縣和民樂縣的4個村莊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4個農業面源控制斷面監測和3個農村縣域河流湖庫水質監測。
1.2一包最高限價:11.68萬元
二包最高限價:15.6萬元
1.3計劃服務周期:265日歷天。
1.4資金來源及到位情況:財政資金。
1.5建設地址:一包:張掖市甘州區、肅南縣;二包臨澤縣、高臺縣、山丹縣、民樂縣。
1.6質量要求: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及行業規范標準執行。
二、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2.1供應商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提供合法有效含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二維碼標識的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2供應商為第三方監測(檢測)公司依法注冊,具有固定的工作和檢測場所,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具備采樣、檢測化驗環境空氣、地表水環境等檢測能力和出具檢測報告的能力(資質范圍須覆蓋監測項目總數的90%及以上),具有與所開展的檢測工作相適應的專業技術、設備儀器、管理人員,能夠獨立、客觀、公正地從事檢測工作,檢測數據、結果真實、客觀、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