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蠡湖(梁溪河)控藻補水工程實施方案設計招標公告(重發公告第2次)
蠡湖(梁溪河)控藻補水工程(工程名稱)實施方案設計(標段名稱)
招標公告(重發公告第2次)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蠡湖(梁溪河)控藻補水工程(工程項目名稱)已由無錫市行政審批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關于加快實施蠡湖水環境深度治理相關工程的報告》批示〔2024〕2482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 (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法人為無錫市河湖治理和水資源管理中心,招標人為 無錫市河湖治理和水資源管理中心,招標代理機構為無錫梁溪建設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實施方案設計(標段名稱)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 犢山水利樞紐和環湖路之間的梁溪河上 。
2.2項目總體建設內容:主要對犢山水利樞紐中墩進行改造,結合深井控藻設置引水設施,日引水能力約60萬立方米。為確保應急輸水入蠡湖功能,在入梁溪河和蠡湖口等處設置裝配式升降堰,對輸水線路進行調控,河道等級二級;總投資估算金額:9000萬元 。
2.3本合同項目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蠡湖(梁溪河)控藻補水工程實施方案編制(含概算、圖紙及根據設計工作需要的測量、地質勘察、物探,不包含施工圖設計),主體工程涉及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論證、臨時用地涉及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論證、臨時用地涉及生態保護紅線論證、濕地占用評估、公益林調整咨詢服務、臨時占用林地咨詢服務、臨時用地復墾方案、建設項目社會穩定性評估、航評、水資源論證、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水土保持全過程服務等專項報告的技術服務,并提交相應的成果文件及有關技術資料(包括電子版);對應工程建設投資金額:9000萬元(暫定)。
2.4本合同項目從發包人通知開始項目服務到中標人提交項目服務成果的時間間隔為:30天(服務期限),按該服務期限提交的項目服務成果指:實施方案8份,各類專項報告8份。
多階段實施方案設計服務招標的,主要節點成果、服務期限要求:
(1)中標通知書發出后30天內完成測量、地質勘察工作并提交實施方案文本及圖冊(送審稿),經發包人確認后提交審查;發包人有權對上述計劃進行調整,設計人應遵照執行。
(2)其他咨詢類報告應滿足業主工程實施的進度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資質證書: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同時具備①[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水利行業設計乙級(含)以上資質]或[水利行業(灌溉排澇、河道整治)專業設計乙級(含)以上資質];②[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工程測量)乙級(含)以上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乙級(含)以上資質并且測繪(工程測量)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所有證書均需在有效期內)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
(2)業績要求: /
(3)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未出現基本存款賬戶被國家有關機關查封、凍結情況,且財務審計報告反映上年度無虧損。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如投標人成立時間不足要求的年份,則提供自成立以來的財務審計報告,如投標人為 2024年成立的企業,需提供投標月前三個月連續財務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