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市水質凈化廠及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采購項目公告
湖州市水質凈化廠及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采購項目答疑函
各競包單位:
湖州市水質凈化廠及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采購項目【項目編號:hzgq202411370】的答疑回復如下:
1.問:招標文件的第三章評標辦法4.2.2技術資信評定“項目負責人及技術力量安排”中要求:項目負責人具有市級及以上科技進步獎的,每個得3分,最高得6分。①項目負責人具有市級及以上科技進步獎的與本項目水利行業水土保持工作無關,且浙江省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及水利行業協會從未頒發過水土保持專業的“科技進步獎”、榮譽獎項,該獎項設置與本項目水土保持工作特點和實際需要無關。存在以不合理條件限制和排斥潛在投標人的行為;②要求項目負責人具有市級及以上科技進步獎,且單個獎項分值高達3分,共6分,具有明顯的指向性,影響了水土保持行業正常投標人的投標行為。且本次招標為水土保持專項服務,建議采用相關水土保持獎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