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淮安市漣水縣2024年達標區“小散亂”排水整治工程項目漣水縣2024年達標區“小散亂”排水整治工程公告
漣水縣2024年達標區“小散亂”排水整治工程項目-漣水縣2024年達標區“小散亂”排水整治工程施工招標公告(不見面開標)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水縣2024年達標區“小散亂”排水整治項目已由漣水縣城市管理局以建設項目實施意見書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漣水縣城市管理局,建設資金來自國有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漣水縣2024年達標區“小散亂”排水整治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漣水縣漣城街道
2.1.2建設規模:320826-09-01達標區拆除原有管道更換新管道UPVC管De80約800米,UPVC管De110約100米;320826-05-01達標區拆除原有管道更換新管道UPVC管De80約5150米,UPVC管De110約535米;2個達標區砼路面和其他鋪裝路面拆除及恢復等。
2.1.3合同估算價:約198萬元
2.1.4工期要求:90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12月13日,竣工日期:2025年03月13日
2.1.5 其他: 一個標段;
2.2招標范圍:漣水縣2024年達標區“小散亂”排水整治工程,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2企業的資質類別和等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
3.3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和資格等級: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以上(含二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資質,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4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3.5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3.6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b、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c、擔任其他單位法定代表人;
d、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 5 年的。
3.7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8其他資格要求
3.8.1 授權委托人必須是投標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需提供授權委托代理人與投標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和2024年01月01日以來任意1個月投標企業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證明。如為退休人員,須提供退休證及其與投標企業簽訂的勞務合同)。
3.8.2 企業提供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與投標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和2024年01月01日以來任意1個月投標企業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證明(如為退休人員,須提供退休證及其與投標企業簽訂的勞務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