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24-11-20 | 數據編號: 6998158 | 所屬類別: 服務招標 |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責任公司2025年好氧污泥處置項目(二次)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JLSH-2024-FW-0122-R2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責任公司2025年好氧污泥處置項目(二次),招標人為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燃料乙醇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 企業自籌資金,出資比例為 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2025年好氧污泥處置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服務內容:負責對污水裝置產生的好氧污泥進行處置(好氧污泥為一般固體廢物,含水率85%±5%)。
2.2招標范圍:通過招標確定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燃料乙醇公司污水裝置好氧污泥處置項目處置單位和處置單價。
2.3服務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4服務標準:處置企業要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依法合規處置,處置方式為碳化或焚燒或協同焚燒等無害化處置,不接受生態修復處置方式。
2.5其中標段劃分、各標段估算金額及最高投標限價:燃料乙醇公司污水裝置2025年1月至12月預計產生好氧污泥6,000噸,不分標段,污泥處置概算269.40萬元,處置單價上限449元/噸(含稅、不含運費)。
2.6合同估算額:269.4萬元(含稅)。
2.7報價方式:投標總價(元)(包括運輸費和處置費含稅)。
*3、投標人資格要求和其他要求
3.1投標人資格條件
3.1.1本項目要求:投標人可以為單獨獨立法人單位進行投標,或者由獨立法人單位組成了聯合體進行投標(聯合體最多由2家企業組成)。
3.1.1.1非聯合體資質要求:投標人需提供營業執照掃描件,提供污泥處置項目環評報告(僅提供封皮和污泥處置相關篇章)和批復掃描件,處置能力大于6000噸/年。提供排污許可證掃描件。
3.1.1.2聯合體資質要求。獨立法人單位組成的聯合體,聯合體各方均提供營業執照掃描件,污泥預處理+污泥最終處置資質:預處理單位提供污泥預處理項目環評報告(僅提供封皮和污泥處置相關篇章)和批復掃描件,處置能力大于6000噸/年;最終處置單位提供處置項目環評報告(僅提供封皮和污泥處置相關篇章)和批復掃描件,處置能力大于6000噸/年,需提供聯合體協議書。聯合體各方分別提供排污許可證掃描件
3.1.2投標單位2022-2023年未因固廢違規處置受到過各級政府的行政處罰,須提供未受罰承諾書并簽字蓋章。
3.2財務要求
未被責令停產停業;未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3.3業績要求
無。
3.4聯合體要求:允許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最多由2家企業組成,分別為獨立法人企業,分別具有污泥預處置裝置或項目(聯合體任何一方沒有污泥處置相關項目,視為無效聯合體,投標無效),聯合體項目環評必須包含污泥處置全過程。投標單位與聯合體各方共同確認結算數量,根據聯合體協議其中一方負責開具結算發票,招標單位依據結算發票支付處置費用。
3.5信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