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高縣江南灌區2024年度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施工監理標
江西省上高縣江南灌區2024年度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施工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江西省上高縣江南灌區2024年度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項目已由上級批準建設,招標人為上高縣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項目部,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本項目的施工監理標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上高縣境內。
2.2招標規模:本次施工招標金額約2500萬元,施工監理招標金額約37.5萬元。
2.3計劃工期:約382日歷天。
2.4招標范圍及內容:本項目的施工監理標。
2.5標段劃分:1個施工監理標。
2.6質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監理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投標文件中企業資質、擬投入人員、業績等均應為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交易主體公示信息,否則無效。
(2)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3)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證書。
(4)擬投入的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同時具備水利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和水利類高級及以上職稱證書(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條件的通知》贛建人[2022)5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水利專業技術職稱不予認可);
(5)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取消、暫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標資格狀態。
(6)擬上崗監理人員中均應具有水利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或監理員上崗證書;本項目監理機構配備人員應滿足以下要求,其中總監理工程師1名,監理工程師 2 名,其中監理員應結合施工工程實際情況考慮,滿足招標人要求和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進行配備。所有擬投入本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須提供擬派人員開標前連續6個月(不含開標當月)當地社保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材料,且繳納單位與投標單位一致(因工作單位變更不足6個月的,以證書中的變更時間為準)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資格審查辦法
本次施工監理招標采用資格后審合格制(開標后評標委員會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將被否決,其投標報價將不進入B值計算,具體詳見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內容。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施工監理標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