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普定縣縣城排澇通道建設項目普定縣縣城排澇通道建設項目監理招標公告
普定縣縣城排澇通道建設項目監理(項目名稱)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普定縣縣城排澇通道建設項目監理(項目代碼:2405-520422-04-05-939104 )已由 普定縣發展和改革局 以 普發改投資(2024)45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普定城鎮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招標人為 普定城鎮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為 貴州安誠項目咨詢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超長期特別國債及地方自籌 ,項目出資比例為 超長期特別國債70.2%,地方自籌29.8% ,項目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普定縣定南街道辦、玉秀街道辦。
2.2 項目概況與建設規模:綜合治理長度為4282m:路面改造500m,河道清障長度為3482m(其中:改建堤防總長為307m,改擴建排水暗涵1073m,改擴建排水明渠1822m,改造隧洞280m),新建箱涵300m。
2.3 招標范圍:普定縣縣城排澇通道建設項目施工圖所示全部內容的施工階段及保修階段監理,包括施工過程中的質量、進度、造價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以及相關協調工作等。
2.4 監理服務期:施工階段及保修階段。
2.5 工程總投資:3438.11 萬元,本標段合同估算價51.54萬元。
2.6 質量標準: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及國家規定的相關質量要求。
2.7 其他要求: /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備 水利水電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 監理資質,并在人員、試驗檢測儀器設備等方面具備相應的監理能力。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3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具體要求見第三章“評標辦法 ”。
4.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 綜合評估法 。
5.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