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墊江縣老城片區排澇通道及設施建設項目、墊江縣東門片區迎春河封蓋河道恢復排澇通道建設工程EPC
墊江縣老城片區排澇通道及設施建設項目、墊江縣東門片區迎春河封蓋河道恢復排澇通道建設工程epc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墊江縣老城片區排澇通道及設施建設項目、墊江縣東門片區迎春河封蓋河道恢復排澇通道建設工程(項目名稱)已由墊江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分別以墊江發改委發[2024]227號、墊江發改委發[2024]137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重慶市墊江縣順弘實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爭取上級資金、業主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重慶市墊江縣順弘實業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墊江縣老城片區排澇通道及設施建設項目、墊江縣東門片區迎春河封蓋河道恢復排澇通道建設工程的工程總承包打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墊江縣城區。
2.2 項目概況與建設規模:①墊江縣老城片區排澇通道及設施建設項目:建設墊江縣老城片區排水管網約9.8公里、排澇溝渠約5.3公里、箱涵約0.8公里、購置移動排澇設備6臺,以及相關配套設施建設、修復等;②墊江縣東門片區迎春河封蓋河道恢復排澇通道建設工程:改造排澇溝渠約1公里,修復排洪溝約2公里,整治道路邊溝約2.7km,包括雨洪行泄通道1.2km,以及河道上建筑物搬遷及蓋板拆除等。
2.3 本次招標項目合同估算金額:約18000萬元(其中①墊江縣老城片區排澇通道及設施建設項目合同估算金額約為13500萬元,②墊江縣東門片區迎春河封蓋河道恢復排澇通道建設工程合同估算金額約為4500萬元)。
2.4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墊江縣老城片區排澇通道及設施建設項目、墊江縣東門片區迎春河封蓋河道恢復排澇通道建設工程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施工及竣工驗收合格并取得驗收合格批復,以及工程缺陷責任期內的修復和保修工作(不含施工圖審查)。具體內容如下:
(1)設計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排澇通道問題治理工程、排水管網缺失問題整治工程、排水管網過流能力整治工程、積水點工程、排水管網破損和淤堵整治工程、步道工程等配套設施。設計內容包括完成設計階段、施工階段、以及完工驗收直至缺陷責任階段的設計服務。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完成各專業之間的統籌性設計,并協助招標人完成設計相關各項審批手續的辦理。
(2)施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審核通過的施工圖紙所示的全部工作內容,滿足工程質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竣工圖等相關資料的歸檔移交等工作。
(3)epc實施過程管理中包括但不限于:負責辦理epc總承包各階段的報建、審查、審批、核準、辦證、備案等的相關手續,協調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評估和檢查、綜合調試、試運行考核、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等直至滿足招標人要求并交付招標人接收使用。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400日歷天,缺陷責任期24個月。其中:設計周期:60日歷天;施工工期:340日歷天。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3.1.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資質條件: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以下資質:
3.1.1.1設計資質:投標人應具備下列資質之一:
①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②工程設計市政行業或水利行業丙級及以上資質。
3.1.1.2施工資質: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3.1.2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業績條件:無;
3.1.3 投標人還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實施能力,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條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