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上海局集團公司杭州鐵路物流中心2026年水管道檢漏維修項目競爭性談判公告
上海局集團公司杭州鐵路物流中心2026年水管道檢漏維修項目競爭性談判公告
(項目編號:STGCHDJL-2025-1687-JT)
上海局集團公司杭州鐵路物流中心2026年水管道檢漏維修項目已具備發包條件,采用競爭性談判的方式選擇承包人,現發布競爭性談判公告如下:
1.發包條件
本發包項目上海局集團公司杭州鐵路物流中心2026年水管道檢漏維修項目已通過HZHY-ZH-WT-QT-2025-000797號批準實施,建設資金來自自籌,發包人為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有限公司杭州鐵路物流中心。
2.項目概況及發包范圍
2.1 項目地點:杭州北永寧、杭州北老、南星橋、臨平、艮山門(機關)、寧波北、余姚西、上虞、皋埠、錢清、蕭山、嘉興東、海寧、長安鎮、湖州西、長興南、金華南、義烏西、諸暨東、竹馬館、龍游東、衢州東、賀村、上鋪、新安江、新安江南、千島湖南、朱家埠、功塘鐵路貨場。
2.2 項目內容:杭州鐵路物流中心管內貨場水管道漏水檢測和維修。
2.3 服務期限: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4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行業和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含原中國鐵路總公司、鐵道部適行,以下均稱國鐵集團)有關標準、規范要求。
2.5 鐵路營業線(鄰近營業線)施工:本項目施工不含鐵路營業線(鄰近營業線)施工。
3.響應人資格要求
3.1 企業基本條件
響應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能力。
證明材料:有效的營業執照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3.2 企業資質要求
①響應人須具備水管道安裝、漏水檢測、維修經營資質。
證明材料:響應人有效的營業執照。
②響應人如是中小企業,請提供證明材料,格式詳見第七章響應文件格式9-3 中小企業證明材料。
3.3 企業業績要求
(1)響應人須具備以下業績,且業績良好,未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2022年1月1日以來具有類似漏水檢測、維修或管網改造業績。
證明材料:①響應人(合同乙方)簽訂的合同;
證明材料說明:
(1)業績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2)合同簽訂日期和合同約定服務期限開工日期均須包含于本條要求的時間范圍。
(3)合同發包內容應包含本條要求的業績內容;若合同發包內容無法體現本條要求的業績內容但實際發生的,響應人須另附發包人的證明材料,并加蓋發包人公章,證明材料中須明確是否包含本條要求的業績內容,證明材料格式自擬。
3.4 擬派主要人員要求
(1)項目經理要求
1)人員社保要求:項目經理須具有2025年1月1日以來任意連續3個月的響應人社保繳納證明。
證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繳納證明(社保繳納單位為響應人)。
2)人員業績要求:項目經理自2022年01月01日以來具有至少一項擔任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或技術負責人等管理崗位期間實施的類似漏水檢測、維修或管網改造業績,且業績良好,未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證明材料:響應人(合同乙方)簽訂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