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紹興市清能環保有限公司提標改造項目——無組織部分(垃圾庫除臭風管更換)招標公告
紹興市清能環保有限公司的紹興市清能環保有限公司提標改造項目——無組織部分(垃圾庫除臭風管更換),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定,現公開發布招標公告。有關內容如下:
一、招標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紹興市清能環保有限公司提標改造項目——無組織部分(垃圾庫除臭風管更換)。
2、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 資格審查方式: 資格后審 。
3、項目造價:1162109元。
4、資金來源:自籌。
5、質量要求:合格。
6、工期:90日歷天,具體以招標人要求的時間為準。
7、招標范圍:紹興市清能環保有限公司提標改造項目一一無組織部分(垃圾庫除臭風管更換);原除臭風管及支架拆除,用2mm厚304不銹鋼風管重新布置(含大小頭、法蘭、彎頭等配件);結構性改進:使用8#不銹鋼槽鋼制作三角支架,使用∠40*4不銹鋼角鋼、∠50*5 不銹鋼角鋼制作加固肋;密封強化:使用厚5mm的高溫硅纖墊片和鋼結構專用結構膠加強密封性能。具體詳見施工圖。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投標要求
1、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1)企業資質要求:具備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
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同時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如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或者不通過招標方式的則以合同簽訂日期為開始時間,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驗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擔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擬派項目負責人須為企業的在職職工(在職職工不包括離、退休返聘人員),需提供繳費期限包含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的投標人所屬社保機構養老保險繳納清單或證明(繳費單位和投標人名稱必須一致,并加蓋社保繳費證明專用章,非獨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證明有效),以投標人所屬社保機構出具的蓋有社保部門專用章(或電子專用章)的社保證明件為準。若上述負責人為事業編制的,以提供繳費期限包含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由人事代理中心或類似證明機構出具的社保證明(需加蓋人事代理中心證明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