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新廣州南沙濕地公園總體規劃(2026-2035年)項目采購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SJ2025GZZC0221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廣州南沙濕地公園總體規劃(2026-2035年)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文件
更正原因:
采購文件
更正內容:
1.現對本項目原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購需求》附表一:廣州南沙濕地公園總體規劃(2026-2035年)項目中“
七、提交成果時間”的內容:“2.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廣州南沙濕地公園總體規劃(2026-2035年)項目》初稿
。3.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廣州南沙濕地公園總體規劃(2026-2035年)項目》專家評審,并結合專家及各相關部門意見完成項目修改和完善
。4.2026年01月31日前提交項目成果終稿,完成驗收。”更正為:“2.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廣州南沙濕地公園總體規劃(2026-2035年)項目》初稿
。3.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廣州南沙濕地公園總體規劃(2026-2035年)項目》專家評審,并結合專家及各相關部門意見完成項目修改和完善
。4.2026年2月28日前提交項目成果終稿,完成驗收。”。原磋商文件與本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為準。其他內容不變。
2.現對本項目原磋商文件《第四章 評審》中“技術負責人情況(1人)”的內容:“如聯合體投標的,技術負責人必須是聯合體牽頭人的在職員工。”更正為:“如以聯合體形式參與響應的,以聯合體任意一方提供的證明材料作為評分依據。”。原磋商文件與本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為準。其他內容不變。
其他內容不變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4日
三、其他補充事項 1.更正公告為原采購公告、原采購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購公告、原采購文件相應條款與本公告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公告為準。請供應商務必按照更正后的內容編制投標/響應文件,本公告發布,視同書面通知所有潛在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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