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頭鎮海二路(金明石材城區段)污水管道及道路修復工程公告
水頭鎮海二路(金明石材城區段)污水管道及道路修復工程 (項目名稱) 水頭鎮海二路(金明石材城區段)污水管道及道路修復工程 標段招標公告
1 招標公告內容
招標公告招標編號:豐盛【2025】泉招字032號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水頭鎮海二路(金明石材城區段)污水管道及道路修復工程已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南安市水頭城市建設發展投資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上級撥款,招標人為南安市水頭城市建設發展投資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豐盛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工程建設地點:福建省南安市;
2.2. 工程建設規模:本工程總造價850839元,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市政工程;
(2)招標類型:施工總承包;
(3)招標范圍和內容:本項目為水頭鎮海二路(金明石材城區段)污水管道及道路修復工程,工程總造價850839元,專業內容:拆除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等;具體詳見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其中,用于確定企業資質及等級的相關數據:工程總造價為850839元;
用于確定注冊建造師等級的相關數據:工程總造價為850839元;
用于確定類似工程業績的相關數據: / ;
2.4. 招標控制價:850839;發包價:765755元;(下浮系數K值為10%)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30個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無;
2.6.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7. 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并達到合格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叁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經理,下同)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貳級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3.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 本招標項目不應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