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歙縣昉溪水庫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服務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歙縣昉溪水庫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服務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黃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門戶網站登錄交易系統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5日8點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HJSCG2025G023
項目名稱:歙縣昉溪水庫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服務采購項目
預算金額:150萬元
最高限價:150萬元
采購需求:歙縣昉溪水庫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服務采購,詳見采購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90日歷天。合同簽訂后,30日歷天內完成地質勘察與測量,60日歷天內,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送審稿,90日歷天內完成可研報告報批稿并取得主管部門批復。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符合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三)款“按照本辦法規定預留采購份額無法確保充分供應、充分競爭,或者存在可能影響政府采購目標實現的情形”之規定,為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且不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采購份額。具體原因如下:本項目為新建水庫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服務,并包含移民征地安置規劃、工程測量、地質勘察等工作,勘察設計內容復雜,技術要求較高,專業性較強,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無法匹配需求。如對此項內容有疑問,可通過本項目公告規定方式進行質疑。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投標人(含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之一,不得推薦為中標候選人,不得確定為中標人:
①供應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②供應商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的;
③供應商被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國網站、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最高人民法院網站以及中國政府采購網”發布的為準,有限制期限的按規定期限執行,無限制期限的按投標截止時間前12個月計算。在推薦成交候選人前由代理機構進行查詢并將結果反饋至評審小組。
(2)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自行出具《投標人資格聲明書》和《誠信履約承諾函》。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其他:投標供應商需同時滿足以下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