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國鐵塔江西省分公司2025年宜春市袁州區行業環保設備及安裝服務項目比選公告
中國鐵塔江西省分公司2025年宜春市袁州區行業環保設備及安裝服務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比選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1.1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中國鐵塔江西省分公司2025年宜春市袁州區行業環保設備及安裝服務項目(項目編號:ZJZB-2025-23159)
1.2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采購人自籌,已落實
1.5采購項目概況:詳見采購范圍。
1.6標包劃分:
t不劃分
□劃分: 標包一:/ ;標包二:/
1.7成交單位數量及成交份額:
t一家
□/ 家,成交份額:
第一名:;
第二名:…
1.8本項目最高限價
□不設置最高限價
t設置最高限價:最高限價為100%,報價折扣超過最高限價的,將導致響應被否決。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2.1采購內容:監控設備、監控設備安裝、鏈路服務、平臺預警服務。
2.2項目預算:含稅預算金額6.6338萬元,不含稅預算金額6.0902萬元;設備類不含稅預算金額2.4406萬元,含稅預算金額2.7579萬元;安裝類不含稅預算金額0.2415萬元,含稅預算金額0.2632萬元;服務類不含稅預算金額3.4081萬元,含稅預算金額3.6127萬元。
2.3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選取1名成交供應商。
2.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8個月。
2.5交付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內完成交付(以實際承諾為準)。
2.6實施區域:江西省宜春市。
2.7項目類型:服務類。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乙方負責施工進場協調,因協調不成導致的工期延誤、項目停滯由乙方承擔損失,且甲方不予結算。
2.9合同簽訂:成交供應商將與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簽訂合同。
2.10質量要求:滿足本項目技術規范要求并達到國家或行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合格標準。
3.供應商資格要求3.1本項目要求供應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供有效的證明材料(如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
3.2供應商須承諾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提供承諾函。
3.3本項目接受代理商響應。若為制造商,供應商須出具制造商聲明函;若為代理商,代理商須出具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授權,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貨物,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響應,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時響應。
3.4本項目要求供應商具備以下資質:
(1)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含)及以上資質。
(2)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注:如供應商已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有關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和延續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3〕47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號)的規定換領相應專業等級資質證書,則按照相應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認定供應商資質。
3.5本項目要求供應商具備以下人員:
(1)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證)1人;
(2)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1人,且同時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須承諾至本項目結束為止,為本項目配備的項目負責人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3)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1人;
(4)應急管理部門或應急管理部門授權單位頒發的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操作項目: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1人,特種作業操作證(操作項目:低壓電工作業)1人;
上述人員須提供證書掃描件及2025年8月至響應截止日任意一個月在供應商本單位或下屬分公司繳納的社保證明。
注: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須提供有效的電子版證書,一級注冊建造師打印電子證書后,未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或者電子證書超出使用時限的,該證書無效。以上人員均不得兼任,應復審的須提供復審證明,且須在https://cx.mem.gov.cn/上可查,否則不予認可。
3.6供應商須承諾企業按國家要求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或企業具備同等安全管理能力。
3.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