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東海縣安峰鎮工業集中區工業污水處理廠項目東海縣安峰鎮工業集中區工業污水處理廠項目監理招標公告
東海縣安峰鎮工業集中區工業污水處理廠項目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東海縣安峰鎮工業集中區工業污水處理廠項目(項目名稱)已由東海縣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以東海政務備〔2025〕356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東海縣福潤生態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已落實,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東海縣安峰鎮工業集中區工業污水處理廠項目監理(標段)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東海縣鎮北工業園內,位于濱河路西側,緯六路北側地塊。
2.2、工程規模:東海縣安峰工業集中區工業污水處理廠新建工程,規劃處理規模4000m?/d,近期建設規模2000m?/d,進水分為含氟廢水和一般工業廢水兩種水質,采用分質預處理后合并進入污水廠主生化處理構筑物。其中,含氟廢水預處理采用“事故調節池+反應沉淀池+氣浮池”;一般工業廢水采用“事故調節池+氣浮池”;污水二級及深度處理工藝采用“水解酸化池+改良A2/O 生化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濾布濾池+接觸消毒池的組合工藝,出水采用次氯酸鈉消毒后,經污水處理廠尾水提升泵房提升排放,處理后尾水排放嚴格執行《江蘇省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440-2022)B 標準。
建設內容包括:
(1)預處理單元:調節池、事故池、氣浮池等;
(2)生化處理單元:水解酸化池、改良A2/O 池等。
(3)深度處理單元:混凝沉淀池、濾布濾池、消毒池等;
(4)公用工程:污泥調理池、污泥脫水系統、臭氣處理系統、輔助用房等。
2.3、招標范圍: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 “三控”、 “三管”、 “一協調”及應履行的相關安全責任和缺陷責任期的全過程所有監理服務;
2.4、監理服務期:300日歷天(具體與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驗收階段和缺陷責任期階段監理服務,同時配合至竣工結算審核結束。
2.5、最高投標限價:45萬元,報價超過最高限價做無效標處理。
2.6、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7、質量要求: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采取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營業執照(有效期內);
3.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違法違規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3.4、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或有效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特別提醒:資格審查時執行建辦廳函〔2025〕13號文電子證書的相關規定,電子注冊證書的,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簽名,否則按重大偏差處理。
3.7、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專業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本次招標資格審查條件對投標人擬派專業監理工程師不做要求,中標單位在合同備案時按照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告〔2017〕第 35 號文、〔2019〕第3號文規定進行配備;
3.8、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其他監理人員的要求:本次招標資格審查條件對投標人擬派其他監理人員不做要求,中標單位在合同備案時按照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告〔2017〕第 35 號文、〔2019〕第3號文規定進行配備;
3.9、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在監工程的要求:本工程參照執行連建質【2007】551號文。一名總監理工程師原則上只能擔任一項委托監理合同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工作,當需要同時擔任多項委托監理合同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工作時,須經原在監項目的建設單位同意(建設單位同意書原件掃描上傳至投標文件中)且最多不得超過三項。總監理工程師不能同時在跨設區市的項目上任職;
3.10、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業績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標人承擔過類似單項監理合同工程造價2000萬元及以上的水廠(包括供水廠或污水處理廠)項目監理業績。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