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市圣泉自來水有限公司化成水庫臨時(浮筒)應急取水工程設備拆除項目(第二次)公告
巴中市圣泉自來水有限公司化成水庫臨時(浮筒)應急取水工程設備拆除項目(第二次)磋商公告巴中市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采購代理機構)受巴中市圣泉自來水有限公司(采購人)委托,擬對“巴中市圣泉自來水有限公司化成水庫臨時(浮筒)應急取水工程設備拆除項目(第二次)”以競爭性磋商方式進行采購,茲邀請符合本次采購要求的供應商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磋商。
一、采購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BZ01117000033
2.采購項目名稱:巴中市圣泉自來水有限公司化成水庫臨時(浮筒)應急取水工程設備拆除項目(第二次)
二、資金情況
1.資金來源:企業自籌資金。
2.項目預算及最高限價:115000.00元(大寫:壹拾壹萬伍仟元整),包括但不限于勞務費、各類設備使用費、人員保險費、人員管理費、相關稅費、服務費等合同履行期間所有費用。超過項目預算及最高限價的報價為無效報價。
三、采購需求:巴中市圣泉自來水有限公司擬采購1名供應商實施巴中市圣泉自來水有限公司化成水庫臨時(浮筒)應急取水工程設備拆除項目(第二次)。詳見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應商邀請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競爭性磋商在天府陽光采購服務平臺(https://bazhong.tfygcgfw.com)以公告形式發布,茲邀請符合本次采購要求的供應商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磋商。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可以在其他公開媒體同時發布公告信息,以天府陽光采購服務平臺網站發布的信息為準。
五、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活動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犯罪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提出的特殊條件:
7.1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施工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注冊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省外企業須提供在有效期內的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已公開的入川信息網頁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