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辰溪縣修溪鎮征溪口至抽水蓄能電站營地道路工程防洪評價報告編制咨詢項目公開詢比公告
詢價公告1采購條件 采購人承擔了辰溪縣修溪鎮征溪口至抽水蓄能電站營地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施工圖設計階段的勘察設計服務工作以及相關專題報告編制工作,其中包括防洪評價報告編制咨詢工作。我公司擬對辰溪縣修溪鎮征溪口至抽水蓄能電站營地道路工程防洪評價報告編制咨詢工作進行公開詢比采購。本項目已具備詢價采購條件,資金來源已落實,現進行公開詢比采購。
2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2.1項目概況根據電站建設規劃要求,擬建辰溪縣修溪鎮至抽水蓄能電站營地道路工程(即辰溪抽水蓄能電站進場公路工程,以下簡稱“本項目”)位于湖南省懷化市辰溪縣修溪鎮境內,擬建公路起點位于省道S320樁號K15+300位置處,終點位于辰溪抽水蓄能電站下水庫施工營地附近,與電站上下庫連接道路相接。
本項目路線全長約10.537km,橋梁83.08m/1座,無隧道,公路采用水電工程對外交通IV級專用公路標準同時滿足四級公路標準,設計速度為20km/h,路基寬7.5m,路面寬6.5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結構。工程規模及標準隨設計深度變化可能發生調整。
2.2采購范圍編制辰溪縣修溪鎮征溪口至抽水蓄能電站營地道路工程防洪評價報告,組織評審、審查等工作,并通過專家評審,向相關部門提交;取得本項目防洪評價相關部門批復。
3服務期限本項目工期自中標人與采購人正式簽訂合同之日起,至所有工作內容按合同要求完成時止。
4資格要求4.1本次詢價要求報價人須具備的資質和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的相應能力。
本次采購要求報價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組建、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2) 報價人須在近五年至少具有2項工程行洪論證及河勢穩定評價(或洪水影響評價)項目業績(提供合同復印件)。
4.2本次詢價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4.3本次詢價為一個標段。
4.4報價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禁止投標的情形。
4.5本次詢價采用資格后審的方法對報價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4.6報價人近三年未被列入電建集團及中南院的禁入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