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華重工啟東海洋ZPMC1146海服5萬噸甲板運輸船-螺旋槳技術協議增補
公告標題:上海振華重工啟東海洋ZPMC1146海服5萬噸甲板運輸船-螺旋槳技術協議增補
公告內容:
第一部分 議標文件
一、報價須知
1.適用范圍
1.1本議標文件僅適用于本次報價項目。
1.2本議標文件的解釋權為上海振華重工啟東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定義
2.1“詢價人”系指上海振華重工啟東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2“報價人”系指響應報價文件要求,向詢價人提交報價文件的企業(事業)法人。
3. 項目基本情況
3.1項目名稱:ZPMC1146海服5萬噸甲板運輸船-螺旋槳技術協議增補
3.2
項目實施地點:上海振華重工啟東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3 項目工期要求:合同簽訂后90天
4. 報價人應承擔本項目中的各項費用,并負責保護詢價人不受任何傷害。一切文字和專利侵權引起的申訴,法律裁決、訴訟和相關費用,均與詢價人無關。所有報價方應當遵守有關報價的法律、法規。
二、報價人資質要求
1.報價人資格要求:
(1)具有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近3年內有類似相關成功業績至少 3 例;
(5)當招標項目涉及國家行政許可要求時,具有相應的行政許可資質;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報價人需提交的材料清單: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年度工商年檢已完成);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
(3)企業基本情況表(見附件);
(4)近3年承擔的相關業績證明(合同復印件2份);
(5)企業組織結構、主要管理人員及專業技術人員情況;
(6)行政許可資質證書 復印件;【對應3.1-第
(7)項要求】
(7)其他(根據項目需求添加,如生產設備、現場考察等)
所有提交的資格預審材料均需加蓋潛在報價人公章。
三、招標項目的要求和說明
1.項目內容及范圍
上海振華重工啟東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 技術說明、工藝要求
詳見雙方簽訂的技術協議要求
3.材料說明:
詳見雙方簽訂的技術協議要求
4. 竣工驗收(交付)條件:
所有材料運輸到指定倉庫,由購買方質量管控部和船東根據材料技術規格要求,一同對材料進行驗收。
5. 質量要求、質保期及售后服務:
5.1.1 交船后18個月;
5.1.2 發生屬于乙方保修范圍、內容的事件時,乙方應當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天內派人員進行維修,乙方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維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在質保金內直接扣除,不足部分有權向乙方追償;
5.1.3 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應在接到甲方事故通知起24小時派人到達事故現場進行搶修;
5.1.4 如有必要時乙方應在質保期內對標的物進行日常常規檢查、調整;
5.1.5 如乙方交付的標的物具有質量缺陷的,乙方應進行維修、返工處理,如因乙方產品質量缺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6.包裝或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