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機器管招投標)陵水縣新村鎮鹽盡村安置地項目(二期)招標公告
陵水縣新村鎮鹽盡村安置地項目(二期)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陵水縣新村鎮鹽盡村安置地項目(二期)以陵行審批[2025]330號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 陵水黎族自治縣新村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占比:10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陵水縣新村鎮鹽盡村安置地項目(二期) 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陵水縣新村鎮鹽盡村安置地項目(二期):
2.1 建設地點: 陵水黎族自治縣新村鎮鹽盡村
2.2 建設內容及規模: 本項目鹽盡村用地面積45918.54m2,安置135戶,建設內容包括用地范圍內場地平整、圍墻工程、給水工程、雨污水工程、電力工程、通信工程、道路工程、室外亮化工程、綠化等基礎設施配套工程(不含地上住宅工程和居民私家的附屬工程)。
2.3 計劃工期: 365 日歷天,缺陷責任期: 365 日歷天。
2.4 招標范圍: 施工總承包(具體內容詳見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
2.5 招標控制價(元): 18279695.12
2.6 質量要求: 合格
2.7 應用BIM技術: 不應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陵水縣新村鎮鹽盡村安置地項目(二期):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以及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級) 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須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含以上級)執業資格且在投標人單位注冊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
3.2 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并承諾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2)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