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機器管招投標)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縣昌化江舊縣村段防洪(潮...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縣昌化江舊縣村段防洪(潮)堤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縣昌化江舊縣村段防洪(潮)堤工程施工以瓊發改審批【2025】421號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 昌江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占比:10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縣昌化江舊縣村段防洪(潮)堤工程施工 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縣昌化江舊縣村段防洪(潮)堤工程:
2.1 建設地點: 海南省昌江縣石碌鎮
2.2 建設內容及規模: 新建堤防起于舊縣村東側水廠處,沿現狀河道右岸向下游布置,止于浪炳村西北側,長度7.32公里。新建防汛道路7.65公里,其中,堤頂道路總長7.32公里,寬4.0米,預留13處路口總長約0.33公里。新建排水涵6宗
2.3 計劃工期: 365 日歷天,缺陷責任期: 730 日歷天。
2.4 招標范圍: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縣昌化江舊縣村段防洪(潮)堤工程施工,總承包范圍按招標人后續招標時提供的施工圖、工程量清單與相關補充文件包含的所有工程(具體以工程量清單、施工圖紙(含變更))
2.5 招標控制價(元): 89222962.36
2.6 質量要求: 合格
2.7 應用BIM技術: 不應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縣昌化江舊縣村段防洪(潮)堤工程: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以及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 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含以上級) 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須具備 (詳見招標要求)執業資格且在投標人單位注冊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
3.2 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資格
(1)提交聯合體各成員單位共同簽訂的共同投標協議,明確各成員單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應當承擔的責任,同時載明聯合體各成員單位的具體工作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