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規模:壁盈煤業有限公司現有礦井水處理站一座,處理工藝為“調節+混凝+沉淀+石英砂過濾+活性炭過濾+精密過濾+反滲透+消毒”,礦井水處理站處理能力為50m3/h,反滲透深度處理能力為30m3/h。目前,壁盈煤業開采9號煤,礦井水經處理后全部綜合利用,不外排。開采15號煤層時,現有礦井水處理站不能滿足處理要求,需進行提標改造。根據《山西晉煤集團澤州天安壁盈煤業有限公司15號煤層開采工程(變更開采煤層)初步設計》及批復文件要求,壁盈煤業礦井水處理站需新增系統預處理能力為50m3/h,超濾深度處理能力為30m3/h。改造后的礦井水處理站出水部分回用于井下抑塵灑水、鍋爐、洗浴、洗衣房等后,仍有余量達標排放至長河。外排礦井水水質需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Ⅲ類標準,含鹽量滿足《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炭資源開發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環環評【2020】63號)中濃度小于1000mg/L的要求。資金來源:專項資金。建設地點:山西晉煤集團澤州天安壁盈煤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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