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田市區供水主要依靠和田市自來水公司。和田市給排水公司籌建于1984年,前身—和田市自來水籌建領導小組;1987年成立和田市自來水公司;1996年更名為和田市給排水公司。多年來公司基本上是邊擴建邊生產,通過全體干部職工的艱苦奮斗和忘我工作。1991年獲得自治區級“精神文明”單位稱號;該稱號2005年屆滿復驗,該公司也是第一批復驗合格單位。2000年獲自治區安全文明小區和花園式單位稱號:2004年評為和田地區“AAA”級企業。
1、供水:隨著和田市建設規模不斷發展,城市供水能力由1986年的3000立方米/日,發展到現在的4萬立方米/日;正在緊張有續建設的二水廠建成后,近期供水能力為2萬立方米/日,總供水能力達6萬立方米/日;遠期為4萬立方米/日,總供水能力為8萬立方米/日;供水管網由1986年的5公里,發展到今天的140公里。公司在職干部職工人數由1984年的27人增加到目前的150人,其中:管理人員16人,專業技術人員30人。和田市供水水源均為地下水源,水質標準均達到國家飲用水標準。城市供水發展情況以每年15%左右的增長幅度遞增;供水人數為10萬多人;供水普及率達96%以上;年供水量為728萬立方米。并采用了科學的管理方式即遠程自控和自動變頻穩壓系統;確保了安全正常供水。
2005年供水量為728萬立方米;由于目前水價偏低,辛苦一年也沒什么利潤。公司資產總額達3481萬元;生產經營成本為516萬元;地方財政補貼收入為8.5萬元;總產值740萬元;全年虧損10萬元。
和田市供水工藝流程為:
水源井(一級提升)→清水池→加氯消毒→二級泵房(二級加壓)→輸水管網→配水管網→用戶
2004年8月,經原和田地區物價局批準,對和田市自來水價格進行了調整(和地價物字〔2004〕124號文),和田市目前各類用水價格為:
生活用水 1.00元/立方米;
工業用水 1.20元/立方米;
建筑用水 1.60元/立方米;
飲服用水 1.60元/立方米;
特種行業 2.00元/立方米;
綠化、消防用水價格維持原0.5元/立方米不變。
我們在核定水價中,主要包含電費、人員工資、固定資產折舊、機物料消耗、其它費用、稅金、利潤等,當時我們地區還沒有開始征收水資源管理費(經行署批準,從今年開始征收),因此定價沒有把水資源費核定在內,因條件的限制,階梯式計量水價以及超過計劃定額用水加價制度方案在2004年調整水價時沒有被批準。在制定水價時,沒有出臺對低收入群眾補貼措施。
2、排水:和田市排水設施初建于1987年,從1989年開始運行,氧化塘的處理能力由當年的4600立方米/日,發展到今天已達4萬立方米/日。和田市目前有兩座一級沉淀+氧化塘處理設施;目前和田市排水管網總長度為50公里。2005年污水處理量為410萬立方米。排水匯集率達80%。
其處理工藝流程為:
城市排水管網→機械格柵→沉淀池→人工清肥→串聯氧化塘→農林灌溉
2004年8月,經原和田地區物價局(和地價物字(2004)124號文批復):和田市污水處理費為:0.35元/立方米;按照使用供水量的80%征收。
3、城市供水價格改革規劃
(1)在供水方面,國家要求保護地下水資源的政策以及和田市未來發展的定位方向是建立新型工業化城市對水量和水質的要求越來越高,地下水的過量開采,在國內已有前車可鑒,地層下陷、建筑物遭破壞,對城市發展帶來極為不利的影響。故和田市供水的發展方向必將是采用地表水即“烏魯瓦提水庫水源”作為供水水源進行開發利用。
(2)和田市未來發展的方向是建立新型現代工業化城市;必將會帶動各類化工產業的發展,氧化塘處理工藝難以處理化工產業排放的有機廢水,按國家環保部門要求城市污水設施必須達到二級處理的標準。因此為確保和田市新型現代化工業城市的發展需要,必須建立達到或超過二級污水處理設施的污水處理廠;確保處理后的污水達到國家標準并再生利用。目前自治區城鄉規劃設計院正在編制二級污水處理可行性報告。
二、經營體制改革有關情況:
1、和田市自來水公司目前由于屬于國有企業體制,職工分配體現不出按勞和按技能分配原則,不能有效激勵有較強業務能力的干部職工正常施展才能,職工吃企業大鍋飯思想嚴重,混日子觀念制約業務水平的提高。
2、和田市部分靠財政撥款的單位水費和安裝費拖欠十分嚴重,例:市政府、市環衛處、市園林局,團結廣場等截止2005年底,累計拖欠水費和安裝費512萬元。(其中安裝費382萬元,水費150萬元)直接影響到企業流動資金運營,和設備的更新與改造,久而久之,將給安全供水帶來后患。
3、供水企業認為目前和田市水價偏低,企業的利潤率未能達到國家明文規定利潤率10%的要求。違背價值規律。
三、推進城市供水價格改革的措施和建議:
1、建立合理的水價形成機制。在加快完成“一戶一表,抄表到戶,收費到戶”工作的前提下,實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計量水價;推行供水企業轉供水單位和未接管居民住宅小區的供水實行躉售價格。合理確定回用水價格與自來水價格的比價關系,鼓勵使用回用水替代自然水源和自來水,加快城市和企業回用水設施建設,建立節水激勵機制。對城市市政、園林、綠化、消防等公共設施用水,要盡快建立計量計價制度。供水企業因實行抄表到戶增加的維護和運行費,允許進入價格。逐步提高水資源費特別是自備水源單位水資源費的征收標準,防止過量開采地下水,促進水資源合理有效配置。
2、加大污水處理費征收力度。按有關審批程序和權限報批后適時調整。加強對城市污水處理費的征收管理和監督,努力做到足額征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減免。
3、取消城市供、排水環節各項收費。開征污水處理費后,取消在排水環節征收的建設費、運行費、增容費和建設性基金。
4、改革供水企業和污水處理企業經營管理體制。城市供水價格改革應同供水企業、污水處理企業經營管理體制結合起來。供水企業和污水處理企業改革的關鍵是引入市場機制。目前仍作為事業單位管理的污水處理廠要積極創造條件向企業化管理轉變,實行政企分開,使供水企業和污水處理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營實體。
地 址:東瓦克路4號
郵 編:848000
電 話:2033435
注冊日期:8/1/1987
行政區號:653201
注冊資金:1662 (萬元)
職工人數:63
法 人:張嘹
經營范圍:自來水銷售,排水